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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平县农业局)(包组一:检测仪器;包组二:摩托车)公开招标公告

2016/1/18 10:58:52

饶平县农业局包组一:检测仪器;包组二:摩托车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zfcg-2015-08)招标公告

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饶平县农业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采购人所需的“包组一:检测仪器;包组二:摩托车”(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采购项目内容》)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招标编号:zfcg-2015-08

二、项目名称:包组一:检测仪器;包组二:摩托车      

三、最高限额:包组一人民币533610元;包组二人民币218325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要求及数量:

1、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采购项目内容》;

2、数量:各一批。

五、供应商资格:

本次公开招标采购共分为两个包组,供应商可对某一包组进行投标,也可对全部包组进行投标,但应对包组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应被视为对本函内容完全同意,并符合以下资质要求:

包组一、包组二:

(一)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国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合法生产或经营(符合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资格的企业法人。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评标委员会将以 公开报名 的方式确定其投标资格。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点击可下载)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16118日至2016125,如果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及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或传真至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采用传真形式的,须电话告知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确定传真是否传达)。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118日至2016125(每天上午930分至1100分,下午1500分至16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采购代理机构(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沿河北路26号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150元。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 营业执照副本;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 税务登记证。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6.1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的相关证明材料(设备发票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6.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人员证件、类似业绩等);

6.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218日上午9301000止。

4、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饶平县黄冈镇沿河北路26号(一楼评标厅)

5、开标时间:2016218上午1000

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饶平县农业局

采购单位地址: 饶平县黄冈镇饶平大道中段

采购单位联系人:庄先生

采购单位电话:  0768-780105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沿河北路26号二楼(饶平县财政局向东20米左右处)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68-889718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68-8897188点击打开链接

                              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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