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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三院棠下实验用房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2016/11/22 11:34:25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受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三院棠下实验用房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0612-1640T3920247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三院棠下实验用房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三、采购总预算:人民币145.851773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货物的名称、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   项目内容:

序号

名称

采购预算(单位:万元)

1

棠下实验用房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145.851773

2.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采购项目内容。

3.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或服务投标报价。

4.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五、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且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投标人必须是实验室专业领域供应商,并且其营业执照所示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通风设备系统安装服务”及“洁净净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如营业执照副本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还须提供工商局网站 “企业基本资料查询” 打印件或“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交以下材料证明其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2.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已提交年报、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具体所需材料见资格要求)。

3.   其他要求:

3.1.  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资质或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外省须为一级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4.  拟派项目架构人员设置,必须配备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质检员,拟派的项目架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人员岗位证书、职称证或注册证、毕业证、第二代身份证及近一年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本采购文件。

 

六、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1 投标人为非自然人的须提供2015年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2016年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2、2016年的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复印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有效期、专用章等)】;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2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属地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1.3 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复印件;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已提交年报、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  其他资料:

2.1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2.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资质或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

2.3 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外省须为一级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原件核对)。

2.4 拟派项目架构人员,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质检员,拟派的项目架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人员配备汇总表【格式自拟】、人员岗位证书、职称证或注册证、毕业证、第二代身份证及近一年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核对)。

2.5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授权代表,且提供:法人授权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6年11月22日起至2016年11月28日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五部(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1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注:不接收现金,只能刷卡】。

【备注】:

①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②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三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电邮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③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邮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释疑。投标疑问函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8日下午5时前。

④投标人若需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勘踏,可自行前往。

⑤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网站。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时间:2016年12月13日上午9:00-9:30。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

3.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3日上午9:30。

4. 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

九、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其他:

采购人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020-85253075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志坚

电              话:020-83548187

传              真:020-83546050

邮              箱:moshangcao5@163.com

联   系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11室

邮              编:510060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