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表常规检定项目及规定

[2013/7/4]

  1、外观检查

  1.1压力表零部件装配应牢固、无松动现象。

  1.2新制造的压力表应均匀光滑、无明显剥脱现象。

  1.3压力表应有安全孔,安全孔上须有防尘装置。(不准被测介质溢出表外的压力表除外)

  1.4压力表分度盘上应有如下标志,制造单位或商标;产品名称;计量单位和数字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真空表应有“-”或“负”字,准确度等级,出厂编号。

  1.5读数部分,表玻璃应无色透明,不应有妨碍读数的缺陷。分度盘应平整光洁、各标志清晰可辨。

  1.6指针指示端应覆盖最短分度线长度的1/3~2/3,指针指示端的宽度应不大于分度线的宽度。

  1.7准确度等级为1,1.6,2.5,4。

  1.8零位,带有止销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或真空时,指针应靠近止销,“缩格”应不超过表1规定的允许误差值,无止销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或真空时,指针应于零位标志内,零位标志应不超过表1规定的允许误差绝对值2倍。

  2、计量器具

  2.1 标准器的允许误差绝对值应不大于被检压力表允许误差绝对值的1/4。

  2.2 标准器具可用弹簧管式精密压力表和真空表、活塞式压力计、活塞式真空压力计

  2.3 辅助设备有,压力校验计、真空校验计。

  2.4 环境条件为,温度在15~25℃之间,相对湿度不大于85%。环境压力为大气压,压力表应在上述环境至少静置2H方可检定。

  2.5 工作介质要求为,测量上限不大于0.25MPA的压力表,工作介质为清洁空气或无毒、无害和化学性质稳定的气体。测量下限不大于(0.25~250)MPA的压力表,工作介质为无腐蚀性的液体。

  3、示值误差、回程误差、和轻敲位移的检定

  3.1 示值误差检定的方法,压力表的示值检定按标有数字的分度线进行,检定时逐渐平稳地升压(或降压),当示值达到检测上限后,切断压力源,耐压3MIN,然后按原检定点平稳地降压(或升压)倒序回检。

  3.2 示值误差,对每一检定点,在升压(或降压)和降压(或升压)检定时,轻巧表壳前、后示值与标准器示值之差应符合表1要求。

  3.3 回程误差,对同一点检定时,在升压(或降压)和降压(或升压)检定时,表1规定的允许误差绝对值。

  3.4 轻敲位移,对每一点检定时,在升压(或降压)和降压(或升压)检定时,轻巧表壳后引起的示值变动量不大于表1规定的允许误差绝对值的1/2。

  4、真空压力表的检定方法

  4.1 压力测量上限为(0.25~250)MPA时,真空部分检定,疏空时指针应指向真空部分。

  4.2 压力测量上限为0.15MPA时,真空部分检定两点示值。

  4.3 压力测量上限为0.06MPA时,真空部分检定三点示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