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推进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 138个站点发数据

[2012/10/15]

  中国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11日说,中国第一阶段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任务已经进入倒计时,开展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的74个城市496个国控监测站点中,已有138个站点开始监测并发布数据。

  记者从此间在南京举行的“全国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现场会”上获悉,截至9月底,开展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的国控监测站点中,有195个站点完成仪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有70个站点完成仪器招投标。其中,上海市、江苏省、广东省所有国控站点都已开展监测并发布数据,四川省成都市、湖北省武汉市、山西省太原市已经完成所有监测站点建设并开始试运行。

  按照计划,2012年12月底前,要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按新标准开展监测并发布数据。吴晓青充分肯定了全国新标准监测实施工作取得的积极进展。同时他坦承目前仍存在对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认识不到位、理解有偏差、进度不均衡、技术准备不充分等问题。

  吴晓青强调,下一步要充分提高认识,按时依新标准开展监测并发布数据;要全面理解新标准,依新标准全面开展6项空气质量指标的监测;要加快工作进度;还要加强工作督查;并重视信息发布,满足公众的环境知情权。

  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司长赵英民指出,全面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意味着全指标监测并及时发布监测结果。新标准规定了6项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要防止在推进新标准监测中只注重PM2.5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