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叶出口日本、欧盟受制于农残残余超标

[2013/7/26]

  日本厚生劳动省对中国生产的乌龙茶中相关农药残留实行监视检查。根据该通报内容,日本将对我国生产的乌龙茶(包括茚虫威在内)的监视检查频率提高至30%,检查的对象为乌龙茶及其加工品(仅限于简单加工)。

  据了解,农药残留项目一直是欧盟对我国茶叶检验的重点内容,据宁波检验检疫局多年来对宁波出口茶叶原料农药残留监控数据分析,茶叶原料中农药检出主要集中在菊酯类农药和毒死蜱、硫丹等农药品种。

  将欧盟和日本制定的茶叶农残标准与我国现行标准对比可以发现,欧盟、日本制定明确残留标准的农药品种比国内多很多,对可检测的农药几乎都设定了最大残留量,因而农药检测都有规可依。在1999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前,欧盟曾大幅度扩大茶叶农残检测的范围,检测品种由原先的7种增至目前的227种。日本的农残检测项目也高达200项。

  而根据《食品中百草枯等54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6130-2010),当前我国对茶叶农残的检测项目仅7项,只有灭多威、硫丹等可以查询到最大农残限量数值。国标中,毒死蜱、吡虫啉、百草枯等常用农药均没有规定最大农残限量,这意味着执法部门无法对检测结果进行判定。

  茚虫威是美国杜邦公司开发的一种新型杀虫剂,主要通过阻断害虫神经细胞中的钠通道,导致靶标害虫协调差、麻痹,最终死亡,对各龄期幼虫均有效,目前在我国国内广泛用于粮食、棉花、果树、茶叶、蔬菜等作物害虫的防治。

  在农残限量数值方面,欧盟采取的是“零容忍”的原则,在可对比项目中,农残限量普遍比国内低很多,如灭多威在欧盟标准中要求不超过0.1mg/kg,中国标准则是3mg/kg,高出30倍。更显著的差距体现在杀螟丹和除虫脲的限量标准上,这两项中国标准分别是欧盟标准的200倍和400倍。值得注意的是,欧盟对除草剂草甘膦的限量是一个例外,中国标准不得超过1mg/kg,而欧盟则定为2mg/kg。不过,由此并不能得出发达国家的茶叶农残要求比中国更严格的结论,日本标准就与中国标准相近并相对宽松。在日本标准中,硫丹、草甘膦的残留限量分别是中国标准的1.5倍和20倍。

  由于国内外、国内不同产区间禁止在茶叶上使用的农药种类有差别,也使得茶农在茶叶用药选择上较为混乱。比如安溪县人民政府于2009年发布通告规定,禁止在该地区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甲基对硫磷(甲基1605)、六六六等高毒、高残留以及含有以上成分的农药,并禁止使用除草剂、植物生长激素、叶面肥。这些禁用规定就比国家和其他产区严厉很多。

  “目前茶叶种植的过于分散化造成监管困难,是茶行业的共识。而跟其他农产品相比,茶叶实现集约化种植生产似乎更加困难。”欧阳道坤告诉南都记者,“目前茶叶的种植基本都是分散农户的模式,这种做法难以对质量进行控制,因为成本的关系,企业在生产环节上只能做到抽检,而无法每家每户都进行检查,要加强监管,茶叶种植生产模式和产业链亟需做出根本改变,从而实现集约化的种植和生产,然而,茶很多都是长在山里,分布得异常分散,要实现集约化生产难度要比其他农产品大得多。”

  对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出口企业:一要经常关注出口国的官方通报、公告等消息,第一时间掌握相关资讯,尽早做好应对措施;二要从源头把好关,仔细核查出口茶叶种植基地的农药使用情况,特别注意检查是否有违规使用农药的情况存在,对安全隐患及时排除;三要加强自检自控体系建设,降低出口茶叶中的农残含量,切实保障茶叶质量安全;四要配合检验检疫部门,加强输日乌龙茶中农药残留的检测,特别是在近期要加大对茚虫威的检测频率,避免被日方再次检测出问题而带来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