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多地加强动物疫病防控 做好疫情监测发放疫苗试剂

[2013/9/12]

  烟台

  近日,区政府出资两万余元,统一购买6种疫苗免费对家养畜禽进行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等4种动物疫病集中强制免疫。

  据了解,我国政府根据动物疫病对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危害程度分为一、二、三类。其中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被列为一类疫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此类疫病对人和动物危害严重,需采取紧急、严厉的强制预防、控制、扑灭等措施,一旦暴发,应在疫区采取封锁、隔离、扑杀、销毁、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接种等强制性措施,迅速扑灭疫病。对此,区农业局对2013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按照“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综合防治、严格检查、重点控制、全程监管”的原则,在全区范围内统一开展以“动物普查、集中免疫、查遗补漏、疫情监测、检疫监管”五项为主要内容的防控行动,严格控制和扑灭危害畜牧业生产及人畜共患等烈性动物疫病的发生,确保莱山区重大动物疫病零疫情目标。

  同时,区动监所开展村级防疫员培训,提高他们的免疫技术水平,并强化疫苗冷链体系建设工作,保障疫苗保存、运输和使用等各环节符合冷链条件,充分保证了疫苗的质量与效力。免疫期间严格实行免疫进展情况日报告制度,及时汇总集中免疫数字。区动监所结合免疫情况适时开展抽样检测等工作,对免疫效果进行实时跟踪,切实抓好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

  黑河

  为加强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确保灾后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努力减少养殖户的损失,夺取灾后重建工作的胜利,9月6日,在黑河市畜牧局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全市畜牧兽医局长会议,安排部署我市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市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局长关学军主持会议。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区域督导组组长、省畜牧兽医局疾控处副处长符兰波到会并讲话。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科长刘洪宇、市畜牧兽医局领导班子、各县(市)区畜牧兽医局局长、市局各科(室、站、所、中心)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首先市畜牧兽医局首席兽医师、副局长张守豪对当前我市面临的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形势进行了深刻分析,并对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做了详尽的安排与部署。之后副局长齐国艳就我市畜牧业在洪灾中受灾情况及采取的主要措施、灾后重建具体工作内容及措施、切实保障灾后重建工作顺利进行提出三点意见。省区域督导组组长符兰波对我市灾后重建、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出四点指导意见:一是嫩江等炭疽老疫区要做好消毒、封锁等措施;二是消毒灭源是防止灾后无大疫的关键;三是无害化处理要做到位;四是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要强化。

  渭南

  为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我市从9月10日至10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防控工作。

  秋冬季节是重大动物疫病和主要人畜共患病高发季节。面对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市畜牧局及时下发文件落实各级免疫工作责任,确保强制免疫的密度,对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继续实行强制免疫;对散养户坚持实行集中免疫、每月定时补针;规模养殖场按程序免疫,将免疫密度维持在90%以上,对其中应免畜禽要做到100%全覆盖。同时重点防控狂犬病、羊布病,加强生猪、牛羊普通疾病的防治指导,降低发病率。

  在免疫防控专项行动期间,我市各级畜牧部门将落实各项防控责任,发挥定点联系和包联制度作用,建立健全免疫工作责任制、疫情报告制度、应急处置责任制、检疫监督责任制,不断完善动物疫病综合防控机制,严控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

  铜川

  为切实做好全市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提早动手,8月底以前完成了全市牲畜存栏情况核查,掌握了规模养殖场和散养畜禽实际存栏量。根据实际存栏,制定疫苗分配计划,9月4日前完成了疫苗、耳标等防疫物资的组织调运工作,共调入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460余万mL(头份),猪、牛、羊耳标8.5万枚。9月5日已将疫苗、耳标全部分发到各区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及部分规模养殖场,为9月10日前全面开展秋季集中免疫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要求乡镇兽医站及时到区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领取疫苗,做好规模养殖场和散养户疫苗发放和防疫监管工作,认真填写疫苗领用申请表,完善疫苗领用制度,确保我市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