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重提《食品安全现代法》法案 将加强进口食品监督

[2013/9/16]

  FDA重提进口食品新法规

  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近日基于《食品安全现代法》发布了一项具体实施条例,将针对进口食品实施“外国供应商验证”程序。根据新标准,美国进口农产品需要有农药认证、抗生素许可、灌溉水质监控、某些微生物测试等要求。

  新规除符合条件的果汁产品、酒精饮料、符合HACCP要求的海产品、低酸罐头食品、进口供研究和个人消费的食品可以获取豁免资格外,其它诸如粮食制品、肉制品、调味品、糖果、罐头食品、糖果等各类食品几乎都在新法规的监控范围内。

  这一草案需要经过120提案的评议期,FDA表示不会对该法案何时生效做出推测。今后几个月里,FDA将听取外界对国内外食品安全规章提案的意见,然后着手颁布正式规定。

  联邦政府机构或者食品安全组织都认为这一标准对美国食品安全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根据该食品进口新标准,进口商必须知悉供应食品的农场或者食品加工者,是否采取了必要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进口商必须接受第三方独立监督机构的监督,以确认其是否遵循了新标准所规定的义务。

  美食品和药物管理局从26日起就上述两项提案征求国内外食品行业意见,为期120天,最终将在此基础上形成美国进口食品监管规定。

  对中国出口企业提出新的要求和挑战

  美国即将出台的进口食品新规,大大提高了食品卫生标准,相关的检验和报批程序也变得更加复杂。这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各国食品及农产品出口商而言,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

  美国长期作为我国第二大出口贸易伙伴国,也是我国第二大食品出口国。美国在我国食品出口贸易中占有重要地位,然而新条例的实施必然会对对美出口企业造成下列影响:第一,出口企业面临更严格的标准和程序。第二,出口企业面临更高的成本。第三,出口企业将面临更繁琐的出口流程和更大的责任。

  检验检疫部门建议相关企业应做好以下应对措施:

  第一,深入了解条例内容。针对条例规定的对国外供应商清单、国外供应商验证程序、无危害分析、进口商危害控制、进口商消费者的危害控制、国外供应商的危害控制或验证等关键环节做好防范。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时应明确责任,主动规避和防范风险,争取获得快速通关资格。

  第二,严格按照输入国规定调整和整改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方案,尤其是在落实HACCP体系、良好屠宰规范、良好养殖规范、良好卫生规范等涉及食品安全的质量控制体系。

  第三,加大科技投入,增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国际市场竞争力。加大科技投入和技术改造措施,强化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体系,提高食品的品质安全。对食品原料、生产、流通各环节都尽量采取国际标准与组织方式,加强自身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第四,:尽快全面建立实施食品防护计划。通过建立从危害分析、制订针对性的风险预防性措施、召回和追溯纠正措施等一整套的安全管理计划和食品防护计划,防止食品生产和供应过程中的蓄意污染;主动规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