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下达965万建设广西环境空气监测网

[2013/9/23]

  近日,财政部根据《关于申请下达20113年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建设项目(二期)资金的函»,下达广西2013年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预算965万元,专项用于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建设项目。

  2012年2月29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正式发布,将于2016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2012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对我国环境空气中PM2.5、臭氧、一氧化碳等新指标监测工作提出了分三步实施的要求,即:2012年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开展PM2.5等新指标监测,2013年在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开展监测,2015年在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开展监测,2016年在全国各地都要按照该标准监测和评价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并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

  2013年,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实施的“三步走”原则开展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二期建设,建设范围为除一期建设范围以外的其他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共涉及全国100个城市的412个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其中涉及我区桂林、柳州,北海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的14个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建设,要求各项目单位在2013年10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

  本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加强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监测能力,使之具备空气质量新标准全项目监测能力,实现第二阶段环境空气监测网建设目标。全面反映城市空气质量,使之与公众感受接近一致,为公众提供更全面及时的空气质量状况信息;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从而实现对灰霾和光化学污染等的控制、管理;为政策制定、环境外交、环境国际合作、环境科学研究等提供支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