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镉含量标准与欧盟一致 镉大米信息应公开化

[2013/10/12]

  大米中镉含量标准与欧盟一致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的专家表示,我国国家标准GB2762-201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规定,大米中镉的含量不得超过0.2毫克/公斤,这与欧盟的标准是一致的。日本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标准则规定大米中镉的含量不得超过0.4毫克/公斤。相比日本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标准,我国标准更严格一些,主要是因为国人吃大米多。

  国际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的联合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JECFA)制定的镉的暂定每周耐受摄入量(PTWI)为7微克/公斤体重,这个安全标准主要基于对肾脏的毒性而建立的,相当于一个体重60公斤的人,每天的摄入量不超过60微克,便可认为是安全的。欧盟规定的每周可耐受摄入量(TWI)为2.5微克/公斤体重,比世界卫生组织的要求更加严格。

  镉安全标准的制定包括所有的镉来源,除了米饭,还有其他食物和饮水。需要提醒的是,大米中镉的限量标准只是一个控制标准,并不意味着高于这个值的大米才有害,而低于它的大米就一定安全。比如说,如果一个体重60公斤的人,每天吃500克镉含量为每公斤0.15毫克的大米(这样的大米是合格的),但是实际的镉摄入量依然超过了世界卫生组织设定的暂定每周耐受摄入量,而每天只吃200克镉含量为每公斤0.25毫克的大米(虽然镉含量超标了),但是镉的总摄入量也还没有超过世界卫生组织设定的耐受摄入量。

  专家强调,由于镉安全卫生标准的制定需要考虑安全系数以及人体内在的代谢能力,所以短期摄入镉超标食品并不意味着伤害会立即显现。不过总的规律是,长期吃超出安全标准的大米,吃得越多,健康的风险也就越大。

  镉超标危及健康 消费者呼吁知情权

  尽管有了质监部门官方回应,但消费者对镉大米的疑问和担心并未减少。本次镉大米备受社会关注的一大原因是今年5月广东又出现“镉大米事件”,但至今尚未公布相关调查结果。

  今年5月,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了第一季度大米及米制品抽检结果,结果显示多达31批次大米及米制品重金属元素镉超标,问题大米来自湖南、广东东莞、广西等产地。据悉,此前福建检出的3批次镉大米中,超标最高为0.8mg/kg,而国家标准对大米镉指标的规定值为0.2mg/kg。对此,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专家表示,无论对于广东还是福建来说,从通报的数据来看,很难判断这些超标大米摄入人体后,对健康究竟造成怎样的危害。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的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专家表示,相关部门应该公布的不仅是镉大米品牌、规格、批次等信息,镉大米究竟来自哪里?是生产环节还是流通环节遭到了污染?除了土壤原因,原产地水质情况有无污染之虞?检测检验等监督环节起到多大程度保障作用?信息不对称会让消费者对这些问题生出更多的忧虑。而如果任由类似“镉大米事件”发酵,清白的稻米生产者与健康有序的稻米市场必将跟着继续遭殃,对于今后此类食品的风险控制也不利。

  确保食品安全 呼唤对土壤污染立法

  关注镉大米绕不开土壤污染的问题。记者了解到,加快土壤污染立法确保食品安全,已经成为许多有识之士的共识。

  广东省耕地肥料总站专家透露,珠三角地区的土壤重金属超标数据是:72%的土壤符合要求,28%超标,其中汞铅超标量最多,其次是镉、砷。许多专家认为,镉大米问题频繁出现,和土壤污染关系密切。“镉大米警示了土壤污染防治和立法刻不容缓。”一直关注土壤污染的全国人大代表吴青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提交了加快制定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议案。专家透露,我国《土壤环境保护法》已有草案,现处于论证过程中,但内容、框架还有待于继续博弈和推敲。“慢性伤人、死人往往被忽视,从土地污染防治的现实需求来看,立法宜加速,以期法律对相关主体做出明确约束。”

  全国人大代表贺优琳认为,对于有些地方为了一方政绩不顾群众健康造成严重污染行为的应严加追究。如果说立法是一个不短的过程的话,那么土壤污染防治的当务之急是什么?“镉大米出现后,很多工作须立即着手做,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切实负起责任。第一步,应对产地土壤质量进行检测,污染严重的要停止耕种。如不停产,问题大米还会流向市场危害人体健康。第二步,要立即开展修复治理,并视修复情况决定是否复耕。”专家认为,全国应尽快广泛开展对大米及其他食物和饮水的镉含量的检测,完善稻米等农产品的监控检测体系,并且及时公布检测信息,让老百姓知道自己吃的米究竟是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