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发布公告加强进口奶粉管理 检测日期须超3个月

[2013/10/16]

  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

  国家质检总局27日发布公告明确,严禁进口大包装婴幼儿配方乳粉到境内分装,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已罐装在向消费者出售的最小零售包装中。

  公告指出,自2014年5月1日起,未经注册的境外生产企业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允许进口。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其报检日期到保质期截止日不足3个月的,不予进口。

  公告还指出,自2014年4月1日起,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中文标签必须在入境前已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在境内加贴。产品包装上无中文标签或者中文标签不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一律按不合格产品做退货或销毁处理。

  报检日期到保质期截止日须过3个月

  国家质检总局在其官方上公布了这份《质检总局关于加强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的公告》(2013年第133号)。该局称,有关要求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乳粉质量安全工作的部署。

  根据要求,对华出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境外生产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册。自2014年5月1日起,未经注册的境外生产企业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允许进口。

  此外,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其报检日期到保质期截止日不足3个月的,不予进口。严禁进口大包装婴幼儿配方乳粉到境内分装,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已罐装在向消费者出售的最小零售包装中。

  消费者如何确定是否为进口奶粉

  记者了解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口预包装食品会严格把关,预包装食品进口必须向入境口岸所在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递交原产地证书、合同、装箱单、提单、标签相关资料和相关批准文件等。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对合格的产品出具卫生证书后方能销售、使用。因此,当消费者对选购的进口食品比如进口奶粉有异议时,可向销售单位或标示的境内代理商索取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卫生证书核实其身份。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进口食品标签必须为正式中文标签,并用中文标识将规定营养成分一一罗列出来,原装进口的奶粉包装上必须有中文标签才会允许上架销售的。所以,合法渠道进口的奶粉,外包装是一定会有中文标签的。相反那些纯外文标签的奶粉出处反而无法确定,误以为原装进口一定是全外文包装是很多中国消费者一直以来的误区。

  原装进口的奶粉的中文标签上会标有原产国以及国内经销商的名称及地址,如原装原罐进口婴幼儿奶粉Fernbaby斐婴宝的中文标签上,标注有原产国新西兰的生产商、出品商以及中国经销商的名称及地址。进口奶粉原料并在国内分装的奶粉一般标有国内生产商名称和地址。

  另外,有网友称:“纯原装进口奶粉不在国内进行任何加工,因此要执行出入境检疫标准,外包装加注激光防伪“CIQ”标志(即“中国检验检疫”的英文缩写)。”但业内权威人士表示,进口的奶粉都要进行检验检疫,但并不是所有的奶粉外包装都会加注“CIQ”激光防伪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