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P减速让路大气治污 多部门联合执法打击环境犯罪

[2013/10/17]

  北京GDP减速让路大气治污 经济增速预期调至7.5%

  为给大气污染治理、交通拥堵改善等调整更多资源,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9月27日批准了该市“十二五”规划部分指标调整方案,将该市“十二五”规划制定的地区生产总值(GDP)8%的经济增速预期目标,调整为7.5%。

  今年是北京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第3年,为确保《纲要》执行更加符合形势要求,今年5月以来,该市政府对《纲要》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建东介绍,北京市2011年GDP增速为8.1%,2012年为7.7%,今年上半年为7.7%。而《纲要》制定时,基于当时的发展环境和支撑条件确定了GDP8%的增速预期目标。综合考虑今后两年外部环境变化、资源条件约束、调整转型需要等因素,北京市政府决定降低GDP增速预期目标,从8%调整为7.5%,为大气污染治理、交通拥堵改善、绿色空间营造、民生福祉提高等方面调整更多资源投入。

  此次一并调整的还有空气质量指标。根据新修订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要求,北京市停止使用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的比例指标,空气质量目标由日均达标率考核,修改为年均浓度考评,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总悬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均比2010年下降15%左右。(记者谢文英)

  河北省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 多部门联合执法

  29日,记者在河北省严厉打击环境污染刑事犯罪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省近日开始实施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河北省公安厅和河北省检察院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该《规定》明确了三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

  据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杨智明介绍,该《规定》已于今年9月20日开始实施,明确了环保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环境污染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移送案件以及检察机关接到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后的工作程序,有效提高环保行政执法权威和对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打击效能。

  杨智明说,该《规定》明确了环保、公安、检察机关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工作职责,确保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机统一,明确了环保部门和公安机关之间的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执法联动制度以及重大案件挂牌督办等制度。同时对两部门联合执法机构建设、组织架构、启动时机和工作内容都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对于环保部门和公安机关之间的具体行为,规定可以提请同级检察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察机关在调查处理案件过程中,可以向环保部门、公安机关查询案件情况,环保部门、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杨智明介绍说,今年河北省环保厅组织开展的以查“非法排污、超标排污、恶意排污”为主要内容的“三查”行动已出动环境执法人员5.5万人次,排查企业2.2万家,查处环境违法问题2493个。

  河北省公安厅副巡视员冯帆说,截至8月底,河北公安机关已立污染环境类刑事案件185起,破案12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3人,刑事拘留124人,逮捕42人。其中,28起案件已侦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杨智明说,河北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将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的协调配合,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手段的无缝对接,高效查办污染环境犯罪,用最严厉的法律手段打击环境犯罪行为。

  八大工程助推甘肃大气治污

  近日,甘肃省委常委会讨论并通过了《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意见》。根据《意见》要求,甘肃省将于2017年完成空气质量明显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和优良天数逐年升高的目标,14个市州政府所在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较2012年下降15%以上。

  此前,国务院于9月12日发布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指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在总结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跟进提出了《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意见》。

  《意见》按照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促进、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部门联动与协同管理相配合的原则。进一步细化了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的责任,城市大气污染防治部门联动机制基本成型。《意见》共三项42条,每一条具体措施和要求后均注明了负责部门和配合部门。在责任分解的基础上,将适时开展全省范围内的评估和考核,并将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未通过考核或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由环保部门会同检察机关、组织部门进行约谈,严格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意见》将狠抓污染源头和防治薄弱环节作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的重点。重点实施以燃煤小锅炉整治、脱硫脱硝除尘改造、扬尘综合整治、燃油品质提升、清洁能源推广等为主要内容的八大重点工程,加速推进“出城入园”项目的实施。同时,《意见》提出了健全价格税收政策,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完善绿色信贷和绿色证券政策,拓宽投、融资渠道等依靠市场调节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了环境经济政策。此外,《意见》出台后,省级财政大气污染治理预算资金将由1.5亿元增加到3亿元,以“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八大重点工程给予引导性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