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将完善环境质量预警机制 拟对10类企业环境信用评级

[2013/10/21]

  中国今年雾霾影响人口约6亿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日前召开了“空气污染(雾霾)人群健康影响监测培训会”,此次会议的参加者包括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河北省、山东省等疾控中心共70余名代表。

  中国疾控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副所长徐东群介绍,2013年持续大规模的雾霾污染范围涉及了17个省市自治区四分之一的国土面积,影响人口约6亿,引起了国内外媒体和公众的高度关注,总书记和总理非常重视,分别做出重要批示。在此大背景下,疾控局将雾霾健康影响监测列入环境卫生监测项目,争取到了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支持。

  环保部拟对10类企业环境信用评级

  日前,环保部制定《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将对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环境风险高、生态环境影响大的10类企业进行环境信用评级。其中,未批先建、恶意偷排、构成环境犯罪等将被直接评为环保不良企业,对环保不良企业将实施9类惩戒性措施。该评价办法目前正在公开征求意见。

  这10类企业包括,环保部公布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环保部门公布的重点监控企业;火电、钢铁、水泥、煤炭、化工等重污染行业企业等。

  环保部表示,对于企业环境信用评级,征求意见稿推出了“一票否决”制度。

  征求意见稿规定,因为环境违法构成环境犯罪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按规定通过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建设项目环保设施未建成、环保措施未落实、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水污染物,或者通过私设旁路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被环保部门挂牌督办,整改逾期未完成的等14种情形将被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评为“环保不良企业”,并向社会公布。

  征求意见稿称,对不良企业,环保部门可暂停各类环保专项资金补助;建议财政等有关部门在确定和调整政府采购名录时,取消其产品或者服务。征求意见稿建议,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其审慎授信,在其环境信用等级提升之前,不予新增贷款,并视情况逐步压缩贷款,直至退出贷款。

  我国正逐步建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及预报预警平台

  记者从环保部获悉,我国正逐步建立并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及预报预警平台,印发《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指导地方制定应急预案,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并制定《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方案》。

  环保部表示,参考环境管理的国际经验,一个完整的大气污染防治体系中,重污染情况下的应急机制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配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出台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方案》明确提出,要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地方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区域统一预警、实施联动应急响应、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及强化责任追究等措施,达到减少或避免重污染天气持续发生的目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专家表示,空气污染发生时,局部区域因地形特征、气象条件以及排污等因素,还可能发生因污染物短时间聚集而导致的重污染的紧急事件,并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为了应对这样的紧急情况,降低人群的健康风险,须采取及时有效的短期应急措施以抑制污染物浓度的上升,从而控制风险和损失。

  环保部就应对重污染天气提出以下措施:建立监测预警体系,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京津冀、长三角等区域要建立健全区域、省、市联动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体系,实施联防联控;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地方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制;要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引导公众做好卫生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