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初级产业部修改2012年食品标准(No.2)提案

[2013/12/4]

  修改内容包括,在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内增加以下新定最大残留限量:(1)当氯虫酰胺(Chlorantraniliprole)作为一种杀虫剂用于小的叶菜类蔬菜时,最大残留限量为20mg/kg,并将当前的叶类蔬菜条目改为叶类蔬菜(除了小的叶子);

  (2)当先正达杀菌剂(Isopyrazam)作为一种杀真菌剂用于南瓜和西葫芦时,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

  (3)当螺虫乙酯(Spirotetramat)作为一种杀虫剂用于柑橘和仁果类水果时,在柑橘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mg/kg,在仁果类水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并取消苹果中最大残留限量0.02mg/kg;

  (4)当砜虫啶(Sulfoxaflor)作为一种杀虫剂用于小麦时,在小麦粒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1mg/kg,在乳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1mg/kg,在瘦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1mg/kg,在肥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1mg/kg,在可食内脏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

  (5)当氟胺氰菊酯(Tau-fluvalinate)作为一种杀虫剂用于粮谷、苜蓿草籽作物和油菜时,在乳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1mg/kg,在哺乳类动物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1mg/kg,在可食内脏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1mg/kg,在哺乳类动物肥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

  (6)当噻虫嗪(Thiomethoxam)作为一种杀虫剂用于叶类蔬菜时,最大残留限量为5mg/kg;

  (7)当甲酸作为杀虫剂用于蜂群时,初级产业部拟免除其最大残留限量。

  通报的生效日期为2013年8月5日。

  不久前,新西兰发布的(澳新食品标准法典)食品标准(2002)第54号修正案,已于7月11日生效。这项修正案允许辐照用于番茄和辣椒,并将L-组氨酸在婴儿配方产品中的最低限量由原先的12mg/100kJ降至10mg/100kJ。

  一直以来新西兰对食品辐照持谨慎态度,只允许热带水果和蔬菜等。2012年,澳新食品标准局首席执行官曾表示,L-组氨酸限量调低后可与国际限量保持一致,减少贸易摩擦,而且调低后的L-组氨酸限量仍可抵得上母乳中L-组氨酸的水平,完全可以维持哺乳期婴儿的生长需求,不会影响婴儿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