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沙气候大会通过有关林业一揽子决定

[2013/12/6]

  11月23日晚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十九次缔约方会议及京都议定书第九次缔约方会议在延期一天后终于在波兰华沙落下帷幕。本次气候大会主要有三个成果:一是德班增强行动平台基本体现“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二是发达国家再次承认应出资支持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三是就损失损害补偿机制问题达成初步协议,同意开启有关谈判。然而,三个议题的实质性争议都没有解决。中国代表团团长解振华表示,会议结果“能够接受”,但对很多议题并不满意。

  但值得一提的是,大会主席克罗莱柯说,“华沙REDD 框架”的通过,标志着在发达国家支持下,发展中国家将开始全面实施减少森林碳排放和增加森林碳汇行动。美国、挪威和英国政府在会议期间宣布出资2.8亿美元支持“华沙REDD 框架”。

  2005年,在巴布亚新几内亚和哥斯达黎加的积极倡议下,气候公约缔约方大会同意将“为发展中国家减少毁林排放行动提供激励政策的议题”纳入到气候变化公约谈判中。2007年在中国和印度积极主张下,“为发展中国家减少毁林排放行动提供激励政策的议题”的讨论范围扩大到了包括森林保育、可持续经营森林和增加碳汇的行动。经过8年的艰苦谈判,终于在此次华沙气候大会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华沙REDD 框架”共由7项决定组成,主要明确了发达国家通过公约下的“绿色气候基金”和其他多种渠道为支持发展中国家实施REDD 行动提供新的、额外的、充足的和可预见的资金支持,“绿色气候基金”等资金实体将依据各方在公约下谈判制定的技术指南为REDD 行动提供资金支持,各国实施各阶段的REDD 行动都有平等获取资金支持的权力。

  为确保实施REDD 行动取得实效,在发达国家支持下,发展中国家可根据国情明确REDD 行动的联络机构,组织制定实施REDD 行动的国家战略,分析导致本国毁林和森林退化的原因,提出相应对策。要建立森林监测体系,监测所有森林、特别是天然林碳储量变化。针对实施REDD 行动,发展中国家要向联合国气候公约秘书处提交实施REDD 行动前的碳排放或碳汇的数量和确定这些数量的技术方法,以及计算实施REDD 行动后所减少的碳排放和增加的碳汇的估算方法和数量,这些都需要接受国际层面的专家评估、分析和磋商,其结果将是发展中国家获得相应资金的依据。发展中国家要不断提高实施REDD 行动的技术能力,确保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在实施REDD 过程中,发展中国家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生物多样性、尊重当地人有效参与REDD 行动,保障当地人对森林的用益权,等等。

  根据此次会议通过的这些决定,再结合2010年坎昆会议和2011年德班会议已通过的相关决定,发展中国家可在制定实施REDD 行动的国家战略、开展REDD 行动试点、建立森林监测体系等工作基础上,全面开展实施REDD 行动。这将为发挥发展中国家林业在2020年全球减缓气候变化行动中的重要作用提供重要的推动力。

  此次华沙气候大会,还专门就林业在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新协议中应当发挥何种作用召开了高级别讨论会,各国政府一致认为林业应成为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社会应当采取更为积极有效的措施,激励各国在林业领域积极、持续地开展行动,以充分挖掘森林减缓气候变化的潜力,提高森林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

  此外,11月20日至21日,中国欧盟领导人在京会晤后发表的《中欧合作2020战略规划》提及,对潘基文计划于2014年9月举行世界领导人气候峰会表示欢迎。解振华也在华沙大会结束后接受中国媒体集体采访时称,中国已为明年实质性谈判做好准备,争取在2015年为气候变化的多边进程取得“积极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