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标准缺失成粮食酒标识打假难题

[2014/2/10]

  粮食酒和配制酒真假难辨

  2013年11月28日,食品药品监督总局向各级食监部门下发了《通知》(2013)244号文。文件规定,不准将液态法白酒、固液法白酒标注为固态法白酒。使用食用酒精勾调的白酒(液态法白酒),其配料表必须标注食用酒精、水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不得标注原料为高粱、小麦等。以固态法白酒(不低于30%)、食用酒精等勾调而成的白酒(固液法白酒),其配料表则必须标注使用的液态法白酒或食用酒精等内容,不能仅标注为高粱、小麦等。

  此外,《通知》还规定不准虚假标注产品执行标准和配料表等强制标示内容,不准生产无标识、标识不全或标识信息不真实的白酒。

  虽有规定在前,但1月9日,该文件的起草人之一、一位不便透露姓名的白酒知名专家表示,目前粮食酒或配制酒(也称酒精酒)在标识上依然真假难辨。

  标准不明成监管难题

  据了解,原酒最低要一万八千元一吨,而加酒精加水勾兑后的勾兑酒只要三千元一吨,只有原酒价格的六分之一。然而,目前国家并没有出台相关的检测标准,这也意味着无法对这样的生产方式进行监管。

  国家白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人说,现在国家没有相关的依据,而检测都是需要有依据的。

  在《通知》相关起草人看来,白酒生产工艺先行,但检验标准滞后,检测方法滞后于产品标准,造成粮食酒和配制酒检验难,而这已是世界难题。

  除了理化指标检验,该起草人称,感官检验也是鉴别真假粮食酒的检验方法,快速而高效。但目前老百姓的检验方法不够权威,而国家没有把专业人士的感官检验作为重要判断依据。

  “采用食用酒精的液态法是从粮食、生态安全的角度产生的工艺,毕竟多挖一口窖池对环境的压力就大一分。中国白酒不仅风格要用传统的工艺来解决,也要有产量。”该起草人表示,低价白酒并不等于低质量和低技术含量。

  需从食用酒精源头追溯抓起

  白酒疾患重重,光靠生产厂家的自律就能奏效?杨官荣认为,既然检验标准缺乏,监管部门必须从食用酒精的源头追溯抓起。

  他呼吁,借鉴其他化学品的管理办法,建议食监部门把食用酒精作为危险品行业加以管理,掌握食用酒精销售和采购两头的记录。例如,山东的食用酒精厂把产品销往河南,该笔出厂记录要同时传给河南省食监局。同样,对白酒生产企业的食用酒精采购记录,也必须在当地食监局备案。

  为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应对企业原辅料采储、生产环境条件、生产记录、出厂检验、销售记录等各环节全面检查,加大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白酒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对发现白酒中甲醇、氰化物等重要安全指标不合格的,要立即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召回产品。严厉打击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白酒的行为,严厉打击使用工业酒精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白酒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白酒的黑窝点黑作坊。

  消费者:从白酒的执行标准上判断粮食酒与酒精酒

  我国白酒执行标准是GB\T10781-2006,该标准是固态法白酒的执行标准,也就是采用纯粹粮食为原料,用曲药经固态发酵生产的酒。这种酒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好酒。

  另外执行的一种标准是GB\T20822-2007,这是固液结合法白酒的执行标准。即白酒中有一部分是酒精酒,一部分是粮食酒。这种酒目前在市场上不少。

  此外,GB\T20821-2007则是纯酒精酒的执行标准。一些不知名的散酒就是这个执行标准。

  据介绍,国家标准是强制性规范,能帮助消费者辨别不同工艺的白酒,避免大量生产勾兑酒的中小酒厂以劣充优。上个世纪80年代以后,一些白酒企业开发、推广了以食用酒精为基本原料勾兑的新工艺白酒,成本低、周期短,但香气、滋味和口感远赶不上传统工艺白酒,然而,普通消费者仅凭感官还不好判定。

  因此,消费者在购买白酒以后,可以从其商标上标明的执行标准判断出你所喝的酒是粮食酒,还是酒精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