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将出台22措施 落实大气十条

[2014/2/19]

  大气污染防治既是重大民生问题,也是经济升级的重要抓手。中国日益突出的区域性复合型大气污染问题是长期积累形成的。治理好大气污染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付出长期艰苦不懈的努力。当前必须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多管齐下、科学施策,把调整优化结构、强化创新驱动和保护环境生态结合起来,用硬措施完成硬任务,确保防治工作早见成效,促进改善民生,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翟青表示,“大气十条”出台以后,要想把它落到实处,一定要有具体的配套、细致的政策措施。环保部会同有关部门细化分解梳理了近期需要完成的22项政策措施,包括6条能源结构调整政策,主要是气代煤和洁净煤的扩大使用等。还包括10项环境经济政策,主要是价格政策、税收政策、投资政策等10个方面的经济政策。同时,还包括6个方面的管理政策,主要是考核办法、节能环保标准等等,一共22项。这22条政策近期国务院将审议,审议通过后,环保部将全力以赴抓好落实。

  “大气十条”的详细内容:

  一是减少污染物排放。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整治城市扬尘。提升燃油品质,限期淘汰黄标车。

  二是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提前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三是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重点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到2017年底下降30%以上。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四是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加大天然气、煤制甲烷等清洁能源供应。

  五是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对未通过能评、环评的项目,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提供贷款支持,不得供电供水。

  六是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信贷支持。加强国际合作,大力培育环保、新能源产业。

  七是用法律、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制定、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建议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强制公开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公布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八是建立环渤海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人口密集地区和重点大城市PM2.5治理,构建对各省(区、市)的大气环境整治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九是将重污染天气纳入地方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根据污染等级及时采取重污染企业限产限排、机动车限行等措施。

  十是树立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地方政府对当地空气质量负总责,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国务院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倡导节约、绿色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和监督。

  北京市市长王安顺在报告中讲到“再花多少钱,也要坚决完成任务”;天津市黄兴国市长讲,2014年在“四控”方面实现大突破,即控煤、控车、控尘、控污;河北省省长张庆伟讲到,钢铁、水泥、平板玻璃不能形成一吨产能,超过一吨产能的就地免职,而且党政同责,必须执行。这充分反映出各地在贯彻落实“大气十条”方面的空前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