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生态监测试行 年底将建预警系统

[2014/3/18]

  联防联控走在全国前列

  “在生态监测方面,广东也应先行先试。”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王如松建议,将每一块建设用地的生态环境指标都进行监测和审计,这样既能发展生态物业管理这个新型产业,又能摸清环境家底。“事实上,环境保护只有落到产业链上,落到每一个企业、个人的行为上,才会出成效。”

  去年以来,特别是国务院公布“大气国十条”之后,广东进一步加大治霾力度。省政府相继印发实施《广东省“十二五”后半期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行动计划》和第二阶段《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广东省与环保部签署了《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而今年2月7日实施的《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正是我省落实“大气国十条”的地方系列贯彻措施。

  该《方案》明确提出,“进一步健全全省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和粤港澳区域合作机制,定期召开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各地之间要建立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监管、统一评估、统一协调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商合作机制。珠三角地区各市要针对细颗粒物和臭氧等突出问题,加强协调联动。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按各自职责全力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此外,粤港两地也在行动。今年,粤港两地将就珠三角地区区域空气质量管理开展进一步合作,共同完成优化区域空气监测网络的安排,开展区域大气微细悬浮粒子的研究合作,并探讨共同开展空气污染预警合作。

  加大对汽车尾气污染防治

  广东是全国机动车保有量最大的省份,如何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粤V标准的实施和符合标准的油品的供应,将大大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也为广东提前实施机动车第五阶段排放标准奠定了基础,将成为全国少数率先实施该排放标准的省份之一。”参与论证的清华大学专家曾测算,与粤IV油相比,使用粤V油含硫污染物的排放减少80%,氮氧化物等其他污染物可减少11.7%左右。

  而据上月发布的《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 2017年)》,2014年底前珠三角地区全面供应粤V车用汽油;2015年6月底前,全省全面供应粤V车用汽油和国V车用柴油。去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大气污染防治“国十条”,提出了未来五年全国及重点地区(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PM2.5/PM10的下降目标和10个方面的防治举措。

  “其中,在能源领域最核心的防治措施就是要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提高天然气的使用量,大力发展核电、可再生能源等替代能源。”全国政协委员、中广核董事长贺禹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国际公认核电对治理大气污染的效果明显。

  实施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今年1月底,备受关注的《珠江三角洲区域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下称《预案》)在广东省政府网公布。根据《预案》,当启动最高级别的区域I级响应时,将采取严格的强制性减排措施,包括中心城区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公务车封存30%—50%,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企业限产减排15%— 30%,建筑施工、市民的装修喷涂等行为也必须停止。在I级响应的健康防护措施上,则要求中小学停课,有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根据情况实行带薪休假或弹性工作制。

  省环保厅大气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珠三角大气重污染应急体系包含了省《珠江三角洲区域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省有关部门预案和地市应急预案,完善的体系对各项应急措施的落实进行了系统性的设置,同时省预案中建立了以副省长为组长,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环保厅厅长、省气象局局长为副组长,监察厅、住建厅和教育厅在内的省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大气重污染应急领导小组,可以有效确保各项应急措施的贯彻落实。

  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珠三角各地级以上市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制定工作,广州、佛山、东莞、惠州已经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当地的大气应急预案,其中顺德区纳入佛山市应急范围。深圳、中山、江门、肇庆、珠海五市的地方预案已经制定完毕,正在按照应急预案制定的有关流程推进相关工作。

  按照国家对我省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的要求与我省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建设方案,2014年底前,珠三角各地级以上城市和顺德区将建成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省环境保护部门建成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监测与预报预警业务平台,并实现业务化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