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确定6个市级应急检测机构

[2014/5/12]

  泸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环监站、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泸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实验室被确定为市级应急检测机构。

  多部门联动,加快推进公共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将在今年6月15日前达到《国际卫生条例(2005)》和《实施方案》规定的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要求。

  昨日,记者从泸州市政府办获悉,为提升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市卫生局、市环境保护局、市畜牧局、泸州质监局、市安全监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林业局、泸州检验检疫局制定了《泸州市加快推进公共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实施方案》(下简称《实施方案》),确定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环监站、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泸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实验室为市级应急检测机构。

  今年6月15日前

  达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要求

  据了解,根据《实施方案》的规定,我市在2014年6月15日前要达到《国际卫生条例(2005)》和《实施方案》规定的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要求,也就是要求各级实验室检测能力达到标准,具备诊断和确诊重点疾病、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测试或确认与监测能力。生物、化学、食品药品安全、核与辐射等因素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评估、通报和应对能力达到标准,能够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多部门联合

  组成应急处置协作机制

  据了解,市政府要求各区县人民政府重视公共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政府领导下,由卫生、畜牧、环境保护、质监、食品药品监管、林业、出入境检验检疫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应对公共卫生风险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协作机制。

  ——加强疾病病原检测、进出境检疫查验、媒介、核生化有害因子监测与排查等实验室能力建设。各级卫生、畜牧、环境保护、质监、食品药品监管、林业、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要加强疾病病源检测、进出境检疫查验、媒介、核生化有害因子监测与排查等实验室能力建设,提高生物、化学、食品药品、核和辐射检测能力。

  ——建立并完善人畜共患病的信息交流和技术共享。卫生、畜牧、林业、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要加强人畜共患病的信息交流和技术共享,建立并完善部门间标本和菌毒株共享机制,做到疫情发生后能同时到达现场、同时开展调查、同时处置。

  ——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形成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设立全市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投诉举报电话,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形成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定期发布安全综合信息,对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建立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监测系统和应急监测调度平台。环境保护部门要建立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监测系统和应急监测调度平台。重点地区环境保护部门要配备放射源搜寻设备和应急车辆,确保突发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监测的物资保障和应急响应。

  ——建立和完善信息报告系统和风险评估制度。各相关部门要完善人和动物疫情信息监测和预警体系,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监测预警和综合分析能力。要建立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市疾控中心每月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将评估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做到部门间评估结果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