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公证检测 别再雾里看花

[2014/8/12]

  认证,是指由认证机构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规定。认可,是指由认可机构对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以及从事评审、审核等认证活动人员的能力和执业资格,予以承认的合格评定活动。认证认可是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手段和贸易便利化工具。

  检验检测的认证认可与社会生产、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我市哪些检验机构经过了认证认可权威资质认定?这些实验室可以开展哪些检验检测工作?在第7个“世界认可日”到来之际,本报对市质监局认监处处长周雪进行了专访。

  问:什么是实验室资质认定?

  答: 资质认定是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基本条件和能力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相关技术规范或者标准实施的评价和承认活动。根据《认证认可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应当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并依法经认定后,方可从事相应活动。

  因评审内容要求的不同,实验室资质认定包括通用实验室资质认定、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和机动车安检机构资质认定。

  问:为什么“公证”的证是带言字旁的“证”,而不是通俗说法的“正”?

  答:《计量法》第二十二条,“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其中,公证数据的“证”是带有言字旁的证明的“证”。根据技监法发(1990)210号文件的解释,公证数据是指面向社会从事检测工作的技术机构为他人做决定、仲裁、裁决所出具的可引起一定法律后果的数据。

  问:什么是第三方检测?

  答:第三方是指两个相互联系的主体之外的某个客体。通俗意义上,第一方检测是企业对其生产产品进行自我检测活动,数据为自己所用;第二方检测是企业对其贸易关系方的产品进行的检测活动,数据在特定范围内使用;第三方检测则是独立于第一方和第二方,面向社会开展检测活动,数据为社会所用。

  问:实验室有哪些资质?

  答:目前,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中,对从事相关检验检测领域的实验室规定了资质要求。

  从性质上可分为实验室资质认定(属于通用性要求,由质监局负责考核发证)和行业检验检测资质(属于专业性要求,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发证);从层级上可分为国家级和市级;从专业领域上可分为产品质检、卫生、农业、环保、建设工程、交通工程、水利、食药品、司法鉴定、机动车安检等检验检测领域。

  问:哪些实验室必须依法具备检验检测资质?

  答:根据《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86号令)的规定,从事下列活动的实验室应当通过资质认定(即CMA计量认证):

  (1)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提供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2)为司法机关作出的裁决提供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3)为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决定提供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4)为社会公益活动提供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5)为经济或者贸易关系人提供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6)其他法定需要通过资质认定的实验室。

  具体讲,在重庆地区,产品质量检验机构、食品检验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环境监测机构、水环境监测机构、建筑工程检测机构、交通工程检测机构、水利工程检测机构、机动车安检机构、室内空气质量检验机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机构、司法鉴定机构等实验室需依法取得质监部门颁发的实验室资质认定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资质。

  但也存在对“CMA计量认证”资质视而不见的现象,如有的机构对已经被我们注销资质的实验室依然下达检测任务,或者对还没有批准资质的实验室交办其任务、采用其数据结论。这些都是不科学、不合规的做法。

  问:哪些法人性质的实验室可以申请实验室资质认定?

  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下列三种法人性质的实验室可以申请实验室资质认定:

  一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政府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准成立的实验室;二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注册的实验室;三是有权设置实验室的组织在管辖范围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设立的非独立法人实验室。

  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内部实验室不属于资质认定的对象。

  问:社会各界对检验检测资质的态度如何?

  答:社会各界非常看重实验室的资质,认为实验室的资质认定(CMA计量认证)是个“保护伞”,什么内容的检测都想要“CMA”资质。在中央编办、质检总局《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要求,“清理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中不利于检验检测认证市场健康发展的规定,减少检验检测认证项目的行政许可”。因此,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减少行政许可,减轻检测机构负担,对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有明文规定须资质认定的检测领域,我们将依法实施CMA计量认证;对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的,我们不实施CMA计量认证。

  问:资质认定工作今后的目标是什么?

  答: 就行政许可与当前的简政放权的关系而言,按照中央编办、质检总局《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我们一方面倡导建设综合性检测机构,培育这些机构做大做强,以保持后续发展力;一方面支持特殊领域的专业性实验室建设,以满足各专业领域的检测需求;另外,要针对重庆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提前谋划新行业新领域检测实验室的规划和建设,减少空白点,在家门口做好服务企业和社会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