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进口旧机电产品质量下降

[2014/9/2]

  国家质检总局自2002年起,对国家允许进口的旧机电产品建立了以“备案、装运前检验、到货检验、后续监管”四个环节为基础的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体系,有效保证了进口旧机电产品在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2013 年,由境外装运前检验机构实施装运前检验的进口旧机电产品货值26.95亿美元;其中一次检验不合格旧机电产品21.93亿美元,较2012年度上升 5.4%。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完成到货检验检疫的进口旧机电产品货值34.48亿美元,其中一次检验不合格限时整改后合格的旧机电产品金额5.15亿美元,比2012年上升5.6%。表明2012年度已得到遏制的进口旧机电产品质量下降趋势又有反复。而到货检验不合格检出率的提高,反映出检验检疫机构加强进口旧机电产品到货检验取得成效。

  2013年检验发现的进口旧机电产品不合格项目主要为:设备可触及的运动零部件未安装安全防护装置或装置失效,灼热部位未采取屏蔽和防接触措施,可被人员接触到的部分存在易伤人的锐角、利棱等机械安全危险;设备电线老化、内部可触及带电部分没有相应防护措施,设备未采取有效的接地措施,电线、紧急停止按钮颜色不符合我国技术标准的要求,电控箱门无防触电标识等电气安全隐患;夹带有加工碎屑、油污、切削残液,残留物中甚至带有国家禁止进境的泥土、废旧衣物等卫生隐患;噪声超限、易产生粉尘、有毒气体、有毒、有害物质等环保隐患;电源制式与我国不一致的旧机电,整改方法不是优先采用更换与我国电源制式一致的动力源,而是增添变压、变频装置,不利于控制能耗和节能减排等能耗隐患。

  国家质检总局针对上述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安全、卫生、环保、能耗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同时结合旧机电产品进口趋势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