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水利部获批开展地下水监测

[2014/9/10]

  国土资源部就该部制定并已在7月1日实施的《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召开新闻发布会。

  国土资源部法规司副司长姚义川表示,在地质环境监测组织实施方面,办法明确了自然地质环境监测和工程建设影响的地质环境监测的主体,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自然地质环境监测,工程建设影响的地质环境监测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同时,办法规定了地质环境监测信息发布制度,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统一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环境监测信息,及时公布地质环境预警预报信息。

  就公众关注的地下水监测问题,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副院长张作辰透露,截止到2013年底,全国共有各级各类的地下水监测点大概16570个,监控的面积在110万平方公里左右,其中包括水位流量监测点有2000个。

  张作辰认为,全国地下水监测网的建设初具规模,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他说,这些问题包括,国家级地下水监测点比较少,自动化监测程度不高,监测能力比较低,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为了加强全国地下水的监测工作,“国土资源部联合水利部共同向发改委申请建设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7月22日,发改委已经正式批复监测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要求两个部正式实施编制工作,未来三年将建立这个工程。”张作辰说,按照工程要求,国土资源部将建立103个国家级地下水监测点,建成之后将会采集水量,并开展水体的检测,并实现水位、水温等数据的自动采集和监测。

  他表示,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建成以后结合现有的地下水监测站网可以形成比较完整的国家级地下水监测站网,实现对全国地下水的有效监测,可以满足科学研究和社会公众对地下水信息的基本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