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监测:规避企业造假 保障数据质量

[2014/12/15]

  随着信息化应用越来越广泛,国家环保总局和地方各级监测机构陆续建立了信息监测系统,环境监测数据管理系统是环境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各地积极探索和尝试通过制度支撑、技术创新、法治保障等措施,规避企业造假,保障数据质量。

  国家:颁发《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11月底印发《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全面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严惩环境违法行为。今天上午,环保部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该通知进行了详细解读。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介绍,《通知》明确了对典型环境违法行为的刚性要求。要求依法重拳打击五类恶意违法行为,即: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

  《通知》提出了地方政府必须抓好的4项有时限要求的具体工作:2015年6月底前,全面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2015年底前完成两件事,组织开展一次环境保护大检查;划分若干环境监管网格单元,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2016年底前,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并完成整改任务。

  对于此次《通知》的新举措,邹首民介绍,《通知》要求依法重拳打击五类恶意违法行为,即: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

  同时,《通知》明确“四个一律”,即:对涉嫌犯罪的,一律迅速移送司法机关;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越权审批但尚未开工建设的,一律不得开工;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的,资源开发以采代探的,一律停止建设或依法依规予以取缔;环保设施和措施落实不到位擅自投产或使用的建设项目,一律责令限期整改。

  地方:建立环保监测系统

  山西:

  近日,一套污染源视频监控系统,让遍布全省的173个重点污染源排放企业的排放情况了如指掌,而且实现了相关环保数据信息的采集和回传。这套污染源视频监控系统是在重点污染源废水排放口、废气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严重部位(焦炉炉体、化工贮藏区等)、污染严重的重点工业园区等实施不间断视频监控,同时将污染源监测点的数据回传信心中心,各市环保监测部门可以通过信息中心的电脑和大屏幕对各排污口的实时画面情况进行监测,并通过同步回传的相关数据对监测点的环境状况进行分析。被誉为全天候值守的“观察哨”。

  该系统的使用节约了管理成本,显著提升了全省的环境监管、综合管理和科学决策能力。通过高科技手段实现污染源和区域环境质量的24小时监测监控,变人防为技防,倒逼企业技术改造或转型升级,从而实现减排,达到‘既要环保,又要发展’的目标。

  与此同时,笔者认为还要严厉打击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造假。对已安装运行的监控设备环保部门要结合数据有效性审核进行评估。安装的污染源视频监控设备要实行责任终身追究制度,严禁面子工程、利益工程。强化检测设备运行维护单位的连带责任,保证不出现监测单位和企业共同造假的情况。

  湖南宁远

  12月2日,宁远县环保局组织环境监测业务人员实岗培训,立足监测数据准确,全面提高监测人员素质,强化质量保证,严格规范化管理。

  宁远县环保局为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全面完成监测任务,把质量保证工作作为环境监测工作的重中之重,并融入到监测工作的全过程,抓好监测实际中的各个关键环节,不断提升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水平。强化业务学习与培训,提高监测队伍业务素质。采取多元化的学习培训方式,组织学习环境监测理论知识,以老带新、实岗培训,不断提高监测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

  要求加强仪器设备管理。监测仪器和设备是保障监测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为保证仪器设备完好和正常运行,制定一系列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仪器设备日常使用的维护与管理,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检定和校准,确保仪器运行正常,为监测数据提供有力保障。狠抓全程质量控制,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为做好监测工作全过程质量控制,采取一系列措施,从样品采集、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审核和上报都有严格的质量保证规定,每一项工作都有专人负责,并对每一个监测项目做出具体要求。严格数据审核制度,强化责任意识。为确保监测数据准确无误,严格执行数据审核制度,从分析、复核、到审核,分工负责、层层把关,确保监测数据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