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总局推动建立食安风险信息报告制度

[2015/1/12]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召开大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工作座谈会,研究推进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工作。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副主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滕佳材出席会议并讲话。

  滕佳材指出,国家总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研判、预警和处置工作,目前正在研究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和措施。开展大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工作,有利于整合利用社会检验检测资源,可及时发现、预警处置和科学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推动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和监管方式创新,促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滕佳材强调,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相关食品检测技术机构和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推动风险信息交流工作落到实处。要以乳制品、肉制品、白酒、植物油等四类食品为重点,按照分类建设、分别管理的原则,委托有关食品检测技术机构加快建立风险信息交流平台,尽快开展风险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和报告等工作。坚持边建设边完善,先行试点开展、逐步推广实施。要建立完善企业食品安全问题和风险信息报告制度,抓紧出台《大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工作暂行办法》。要重点加强风险信息交流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推动生产企业、技术机构、各省(区、市)局和总局相关司局等四个层面,按照暂行办法规定的目标任务和责任要求,落实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工作。

  会议还对《大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工作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