菌落总数指标消失 意欲与国际接轨?

[2015/1/14]

  因菌落总数不合格而屡遭国家相关部门通报的饮用水或将因新国标的落地而改写命运。北京商报记者昨日发现,即将于2015年5月起实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最终稿(以下简称“新国标”)对检测水质重要指标的菌落总数指标进行了删除。有企业人士曾指出,删除菌落总数指标是为了与包装饮用水国际标准接轨,然而一些行业观察员及营养专家却质疑称,在国内饮用水企业还无法对饮用水卫生做出完全保障,从而菌落总数屡触红线之时,与国际标准接轨的新调整有太过超前、不符合国内饮用水实际现状之嫌。

  卫生指标被删除

  新国标“微生物限量”的表格显示,目前只有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两种微生物的限量及检验方法规定,而此前在该表格中出现的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和酵母计数等微生物限量指标均已被删除。

  国家公共二级营养师韩国芬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在上述被删除的微生物菌落总数一项直接关乎饮用水的卫生质量。韩国芬介绍,菌落是指细菌在固体培养基上生长繁殖而形成的能被肉眼识别的生长物,是由数以万计相同的微生物集合而成,菌落总数通俗理解就是样本中所含菌落的总数量。该指标一般作为判定食品被污染程度的标志。“饮用水本身就是一种单一营养素,如果菌落总数没有被限制,一旦超标就会破坏大肠内的菌群平衡,从而引发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

  尽管直接关系到产品的卫生质量,但菌落总数却不再成为包装饮用水检测的硬性指标,对于该变化,国家卫计委在新国标中并未做出解释,在记者截稿前也没有做出关于该问题的回应。

  删除意为与国际接轨?

  实际上,菌落总数之所以被公众所熟知,与饮用水产品多次因菌落总数超标而上黑榜有关。就在2014年12月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了791项瓶(桶)装饮用水不合格名单,其中菌落总数超标就是不合格的重要原因之一。

  当时,有企业人士曾透露:“菌落总数并不在包装饮用水国际检测标准中,所以国内标准取消该项是迟早的事。”北京商报记者在翻阅国家卫计委于2014年2月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时也发现了国标正试图删除该指标与国际标准接轨的意图。

  《征求意见稿》的编制说明中曾提到,“IBWA(国际瓶装水协会)、FD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日本均未对包装饮用水菌落总数提出要求;防止过度杀菌导致溴酸盐超标;控制菌落总数指标应采用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与GB8537-2008保持一致。因此除降菌落总数指标”。

  不过,与国际接轨的说法也遭到了一些行业观察员的质疑。“目前瓶(桶)装饮用水质量问题七成出在菌落总数,问题屡禁不止,这一次彻底删除了该指标,不就意味着饮用水合格率将大幅提升吗?可是饮用水的质量问题真的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了吗?”一位不愿署名的业内人士如此提问。

  新国标考验企业自律

  对于上述质疑,另一位不愿具名的饮用水行业协会会员向北京商报记者解释称,实际上有些菌落是中性的,并不代表一定是有害食品,而新国标取消菌落总数的检测并不意味着标准变宽松。例如,新国标中删除了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和酵母计数等指标,但是增加了铜绿假单胞菌,保留了大肠肝菌指标,这一调整也是为了控制饮用水生产过程中溴酸盐的产生。据悉,新国标的理化指标中增加了溴酸盐这一新项目,该物质在国际上被定为2B级的潜在致癌物,是消毒后生成的副产物。

  中国食品商务研究院研究员朱丹蓬表示,虽然新国标有完善之处,但是仍然看不懂为何要删除菌落总数这一项。“在国家相关部门的每一次抽检报告中,菌落总数都是重灾区,虽然超标的后果有轻有重,但是反映的都是饮用水生产企业自律性较差,饮用水基本卫生堪忧。为了与国际标准接轨,或者为了降低溴酸盐含量,新的国家标准可以适度调整菌落总数检测指标标准,但是彻底取消该指标等于再次降低了企业违规的门槛。”

  另一位水企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坦言,对一家操作规范的企业而言,企业标准应严格于国家统一标准甚至是国际标准,即便取消菌落总数指标,也不应出现超标的现象。但现实中,仍有众多企业远远做不到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