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失败是科学家必须要有的自由

[2015/9/6]

  基础科学研究需要自由吗?如果需要,又需要那些自由呢?这里谈一点个人的看法。

  我认为基础科学研究需要自由。探索自然界的奥秘,不是计划和指标能够决定的,不是说能够了解就能够了解的。我们不是上帝,不可能轻易地就能够了解自然规律,需要通过科学试验,这就一定有失败的可能。人人都不可能百分之百地保证自己的假说一定是正确的,理论和假说是不可能验证它自身的正确性的,只有通过实践,也就是科学试验,才能够证明。所以,计划和指标这种实质上属于人的意识领域内的东西,是不能够决定科学规律的发现,因为科学规律是属于客观物质领域内的东西,从哲学上来讲,不是意识决定物质,而是物质决定意识。

  正是基于对科学规律客观性的认识,我们需要自由,不是需要绝对的自由,而是需要一种没有计划和指标束缚的自由。总体上来说,我认为应该包括如下几种自由:学术讨论的自由,发表学术文章的自由,科研经费支配的自由,人事安排的自由以及试验失败的自由。以下我较为详细地进行一些说明。

  学术讨论的自由意味着不盲目崇拜学术权威。学术权威的存在,是人们认识自然规律过程中的必然现象。因为总有人先了解自然规律的某些部分,因而成为一时的权威,但自然规律不是可以穷尽的,真理的局部不能够代替真理的整体。随着人们科研的深入,规律被揭示的越多,从前的理论就会发生变化,这在科学史上比比皆是,因此从前的权威就被后来的权威所代替。如果没有学术讨论,学术争鸣的自由,没有小人物挑战大人物的自由,大家一概相信当时的权威,那还需要其他人做科研干什么?那科学又如何进步?

  发表学术文章的自由首先要问,发表文章的目的是什么?如果科学研究不需要交流的话,那么就很可能会重复他人已经做过的工作,这是一种浪费,同时,最重要的是不利于“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科学研究具有继往开来的性质。不论他人的实验是成功或是失败,都是一种资源,通过交流,又主要是通过学术文章的发表来进行交流,科学研究才能够不仅继承,同时创新和开拓。所以,只要文章能够发表,就是对科学界的一种贡献,而不一定非要发表在某些有影响的杂志上。不少获诺贝尔奖的科学家的具有极大影响性的文章并不是发表在那些杂志上就是一个证明。所以,我们需要发表学术文章的自由,不需要人为规定学术文章发表的“档次”,而是只要发表出来了,发表在有相当多人能够阅读到的杂志上,能够起到交流作用,就行。

  科研经费支配的自由。如果小到买包茶开个小型学术讨论会的经费都不可能自由支配的话,那科研经费支配的自由就是一句空话。如果对科学家不给予足够的信任,对科研经费的使用左一个审查右一个审查,那科学家如何能够安心科研?也许天天提心吊胆地过日子,生怕被查出问题来挨批和走人。虽然审计是必须的,但过多的审查就成为一种监视科学家的方法。信任才能够获得信任,这也是科学研究中的一条法则。

  人事安排的自由。人的使用在科学研究中是相当重要的。不会用人的人当然无法取得合作的成果,但妨碍科学家招聘和解聘人员也会影响科研成果的取得。这个由于目前讨论很多,就不多说了。

  最后一个,是试验失败的自由。中国自古有一句“只许成功不许失败”的名言,但那不适用于科学研究。中国没有科学研究的传统,多少和那句话是有关系的。所以,允许失败,应该是科学家必须要有的自由。失败并不意味着一无所获,试验失败所获得的,是为下一次的成功得到了经验,得到了一块宝贵的垫脚石。前文已经说过,人的主观想法是不可能决定客观规律的,所以,失败是很正常的,是极其正常的,而没有失败,却是非常不正常的,可以认为,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综上所述,基础科学研究需要自由。只有有了前面所讨论到的各种自由,有了那样的氛围,科学家们才会有所开拓,有所发现。希望我的想法能够处于“学术讨论的自由”之中,得到争鸣,也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