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仪器摊上大事儿了?

[2018/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明确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前款所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虽有采购法保护,而在实际政府采购中,国产仪器并不能总是分上一杯羹。
 
  2015年农业部采购2.8亿仪器设备,国产占比仅为2.2%;
 
  2016年成都质检院1142万采购12类仪器设备,全部采用进口产品;
 
  2017年四川政府采购产品论证,96类仪器建议采购进口产品;
 
  国产仪器:不是成功来得慢,而是努力不够狠
 
  国产仪器较之于国外先进国家在技术、创新等方面尽管存在一些差距,但是把国产仪器做好、做精,还是可以实现的。2017年12月28日-29日,由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和北京入出境检验检疫局共同承办的“国产检测仪器设备质量提升与应用推广暨实验室检测仪器设备分会年会”在北京亚奥国际酒店举行,旨在提升国产检测仪器设备质量,推动国产检测仪器成果转化与应用,展示和分享国产仪器设备验评成果和成功经验,进一步推动国产检测仪器设备快速良性发展。
 
  国产仪器:政企联动促发展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冷艳梅曾说过,“作为检测人,我们始终有一个梦想,就是可以用自己的仪器、用自己的标准来守住国门,因此更希望国产仪器设备能够加速崛起。”一方面国产仪器打铁还要自身硬,提升国产仪器整个产业链的产品质量和性能,光靠一两家优秀的国产仪器企业是远远不够的;另一方面,政府监管及采购部门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大力支持国产仪器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