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健康不可懈怠 疫苗管理或将出新规

[2019/1/7]

  2018年中旬,长生生物“问题疫苗”事件持续发酵,一时间各种舆论甚嚣尘上,为国民带来了极大的恐慌,更导致了国产疫苗信用体系一再崩塌。时过半年,问题疫苗已经被追究到底,但伤害已经造成,换言之,国民对国产疫苗的顾虑依旧深深埋藏在心里深处。加强疫苗管理,保证生命健康的工作仍然不可松懈。
 
  2018年11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征求意见稿)》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发布(以下简称《疫苗意见稿》)。《疫苗意见稿》中对疫苗的管理涉及研制、上市许可、生产和批签发、疫苗流通等多个环节。长生生物一案,既加强了民众的警惕性,也大大提高了政府对疫苗的管制措施。新版《疫苗意见稿》还明确规定,疫苗将实行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疫苗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也将问责到人。对疫苗行业而言,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将重新洗牌整个格局,也将为疫苗业的真正“有志之士”带来新的发展契机。
 
  同年12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疫苗管理法草案进行分组审议。会议征集多方意见,全面完善疫苗法案的制定。一众与会人员就疫苗草案的信息公布、全链条监管、疫苗费用和定价、疫苗接种和保险和进口疫苗管理等诸多方面,提出整改意见。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有超过40家疫苗企业,除智飞生物、康泰生物、沃森生物和华兰生物4家上市公司,中国生物技术集团旗下的8家国字号企业外,仅有3个上市疫苗品种的企业有2家,还有7家只有1个或2个疫苗品种。在集约化和疫苗升级淘汰制度下,研发能力更强、操作更规范的疫苗企业将获得政策支持和行业整合等发展机会。
 
  疫苗作为一种特殊药品,在人类的成长过程中必不可少。正是因为疫苗的不可或缺,“问题疫苗”造成的危害范围才不可估量。对用户而言,接种疫苗的初衷是为了预防疾病,提高抵抗力,而对部分缺乏社会责任感的企业而言,利益才是企业发展的重中之重。疫苗本身的特性又决定了其不合格之处,基本不可能通过肉眼识别得以辨出真伪,因此,政府的管理显得至关重要。
 
  12月23日,疫苗管理法草案首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草案就疫苗管理单独立法,突出疫苗管理特点,强化疫苗的风险管理、全程控制、严格监管和社会共治,切实保证疫苗安全、有效和规范接种。疫苗管理单独立法,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疫苗管理措施的权威性和稳定性。
 
  疫苗法案不断更新,既是出于时代发展的诉求,也是社会长治久安、民众身体康健的保障。疫苗安全重于泰山,随着疫苗案件打击力度的进一步加大,我国疫苗行业的发展也将朝着日益规范稳健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