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细信息 返回>>
东莞市人民医院采购高频振荡呼吸机和荧光定量PCR仪项目
2016/1/4 9:46:29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东莞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东莞市人民医院采购高频振荡呼吸机和荧光定量PCR仪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 一、采购项目编号:东采公〔2015〕1310号
-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人民医院采购高频振荡呼吸机和荧光定量PCR仪项目
-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230,000.00
- 四、采购数量:2
-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单位:元) 1包
高频振荡呼吸机
1.0
详见采购文件
430,000.00
2包
荧光定量PCR仪
1.0
详见采购文件
800,000.00
-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 2) 财务报告;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为当年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 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缴纳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 提供设备的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等证明材料。 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供应商。 3 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 所投产品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资料如下: 1) 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只需以下要求提供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2) 分别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 3) 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4)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5)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01月19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A座1113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20日 14:30
-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3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一室
- 十、开标时间:2016年01月20日 14:30
- 十一、开标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3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一室
-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15年12月31日 至 2016年01月07日 止
-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东莞市人民医院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 52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