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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公安局离子色谱仪、自动固相萃取仪购置

2016/3/7 16:34:59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东莞市公安局的委托,对东莞市公安局离子色谱仪、自动固相萃取仪购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 一、采购项目编号:东采公〔2016〕56号
  •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公安局离子色谱仪、自动固相萃取仪购置
  •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100,000.00
  • 四、采购数量:2
  •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单位:元)

    1包

    离子色谱仪购置

    1.0

    详见采购文件

    650,000.00

    1包

    自动固相萃取仪购置

    1.0

    详见采购文件

    450,000.00

  •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注):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②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④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⑥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03月07日至2016年03月28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四层B区410)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人民币)(仅受理“银联”标志的借记卡刷卡缴费),售后不退。
  •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3月29日 09:30
  •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3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三室
  • 十、开标时间:2016年03月29日 09:30
  • 十一、开标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3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三室
  •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16年03月07日 至 2016年03月11日 止
  •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东莞市公安局 地址: 东莞市东城南路3号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23055979

    传真: 23055979 邮编: 52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