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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榕江南河水质安全预警监测中心仪器设备及配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6/4/22 16:04:54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揭阳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揭阳市榕江南河水质安全预警监测中心仪器设备及配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PZJY16GK017A
二、采购项目名称: 揭阳市榕江南河水质安全预警监测中心仪器设备及配件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2,835,300.00元。
预算资金包括所提供设备抵达指定交货地点的货物价格、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税费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等费用,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揭阳市榕江南河水质安全预警监测中心仪器设备及配件
2、具体技术参数或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的企业;
3、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主要设备(化学需氧量在线自动监测仪、氨氮自动监测仪、总磷自动监测仪)制造商,必须提供主要设备(化学需氧量在线自动监测仪、氨氮自动监测仪、总磷自动监测仪)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4、投标人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原件查验后退回):
1、营业执照副本;
2、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5、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6、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7、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的书面承诺函。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4月25日起至2016年4月29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5月11日15时00分(提前30分钟受理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5月11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揭阳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
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0663-8768740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环市北路城市家园A幢8-9号(东成渔村东侧)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663-8258166
传真:0663-8258266
采购文件下载/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