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细信息 返回>>
广东省质量监督稀土产品检验站补充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6/4/25 15:23:47
广东睿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梅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质量监督稀土产品检验站补充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MZG-RXYW0110G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质量监督稀土产品检验站补充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310.3 万元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稀土产品检验站补充设备
2.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3.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均被视为无效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3.提供投标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即从本项目公告当日前算起,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原件封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4.投标人不是所投主要设备【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石墨炉)、火焰原子吸收光谱仪和电子天平】制造商的,必须提供所投主要设备制造商或中国总代理商出具有效的销售许可证或代理销售许可证或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多层代理关系证明文件应明晰);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
备注:请投标人凭以下报名材料加盖公司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
3)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下载)
4)购买招标文件经办者,需提供:
经办者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经办者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4月23日起至2016年4月29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和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睿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公园路15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月13日上午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公园路15号(万佳时代国际广场侧)
十、开标时间:2016年5月13日上午09:30
十一、开标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公园路15号 (万佳时代国际广场侧)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4月23日至2016年4月29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东省梅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彬芳大道南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3-2323682
传真:0753-2323682 邮编:514072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睿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公园路15号
联系人:郑小姐 联系电话:0753-2238098
传真:0753-6128039 邮编:514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郑小姐 联系电话:0753-2238098
附件:招标文件
委托代理协议
一、采购项目编号:GDMZG-RXYW0110G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质量监督稀土产品检验站补充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310.3 万元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稀土产品检验站补充设备
2.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3.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均被视为无效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3.提供投标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即从本项目公告当日前算起,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原件封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4.投标人不是所投主要设备【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石墨炉)、火焰原子吸收光谱仪和电子天平】制造商的,必须提供所投主要设备制造商或中国总代理商出具有效的销售许可证或代理销售许可证或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多层代理关系证明文件应明晰);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
备注:请投标人凭以下报名材料加盖公司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
3)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下载)
4)购买招标文件经办者,需提供:
经办者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经办者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4月23日起至2016年4月29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和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睿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公园路15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月13日上午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公园路15号(万佳时代国际广场侧)
十、开标时间:2016年5月13日上午09:30
十一、开标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公园路15号 (万佳时代国际广场侧)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4月23日至2016年4月29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东省梅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彬芳大道南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3-2323682
传真:0753-2323682 邮编:514072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睿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公园路15号
联系人:郑小姐 联系电话:0753-2238098
传真:0753-6128039 邮编:514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郑小姐 联系电话:0753-2238098
附件:招标文件
委托代理协议
广东睿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