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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采购全自动血液分析仪一套(0851-1561GZ15CL48)公开招标公告
2016/7/28 17:51:22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受 华南师范大学 的委托,对 华南师范大学采购全自动血液分析仪一套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601-156004-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华南师范大学采购全自动血液分析仪一套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00,000
四、采购数量:一台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2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5.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4监管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六、供应商资格:
6.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营业执照证明文件复印件)。
2)2014年或2015年财务报告;如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2016年任一个月缴纳税收和2016年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6.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流程操作详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下载中心”。
1) 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营业执照证明文件复印件;
2)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
注:《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中“下载中心”下载。
3)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均须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7月29日 至 2016年08月17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18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8月18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7 月 29 日 至 2016 年 08 月 04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华南师范大学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
联系人:张小姐 | 联系电话:020-87651688-144 |
传真:020-87651698 | 邮编:510075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张小姐 | 联系电话:020-87651688-415 |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