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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2016/10/13 11:57:14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受清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拟对清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QYJK-HW-1605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类别:货物类
四、竞价项目内容、招标项目性质及要求:
1、竞价项目内容:
设备名称 |
单价(元) |
数量 |
总价(元) |
交货期 |
质保期 |
X射线机多功能质量检测仪 |
197700 |
1台 |
197700 |
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交货并验收 |
1年 |
个人剂量报警仪 |
2300 |
2台 |
4600 |
||
表面污染监测仪 |
41500 |
1台 |
41500 |
||
滤线栅 |
3500 |
1个 |
3500 |
||
胶片光密度计 |
4800 |
1台 |
4800 |
||
标准水模体 |
3000 |
1个 |
3000 |
||
过滤片套装 |
1600 |
1套 |
1600 |
||
铅防护服(上衣) |
3600 |
2件 |
7200 |
2、竞价项目性质及要求:本项目共一个分包,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进行报价,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详见:用户需求书)
五、本项目报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拾陆万叁仟玖佰元整(¥263,900.00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注:以上设备费用含按国家标准强制性首次检定费。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5月份或以后的财务报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2016年5月份或之后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有效期、专用章等)2、2016年5月份或之后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报价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报价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3.若非所投X射线机多功能质量检测仪的制造商,须具有所投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
4.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资料如下,本项目只接受通过以下资格审查并正式获取谈判文件的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原件核查);
2. 购买谈判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2.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七、潜在报价人应当在2016年10月13日至2016年10月1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窗口(详细地址: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窗口(清远市政府办公大楼2号楼首层南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人必须在2016年10月24日17:00之前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5日15:00 时(注 14:30 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清远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2号楼一楼东门)。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 2016年10月25日15:00时。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清远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2号楼一楼东门)。十三、投标人应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人民币叁仟玖佰元整(¥3,900.00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用人民币,以转帐、银行汇款方式提交。
保证金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署前支行
账 号:44001760307053006440-2001
并注明事由:“QYJK-HW-1605保证金”
十五、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6年10月13日至2016年10月19日五个工作日。
1、采购人:清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0763-3111988
2、采购办:清远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许小姐
联系电话:0763-3877328
3、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小姐
电 话:0763-3869680
传 真:0763-3869680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北江明珠6层C号
十六、公示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清远市政府采购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网。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