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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质量监督固定式石化金属容器检验站(惠州)第二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9/13 14:44:45

广东省质量监督固定式石化金属容器检验站(惠州)第二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7-09-13 11:39:30 
采购项目编号: 440000-201708-118008005-0024 采购品目: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预算金额: 7,200,000.00 元 
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邓超妍 项目经办人:张帆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惠州检测院的委托,对 广东省质量监督固定式石化金属容器检验站(惠州)第二批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708-118008005-0024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质量监督固定式石化金属容器检验站(惠州)第二批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200,000               

四、采购数量:17台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提供厂家授权

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最高投标限价

1

X射线残余应力分析仪

1

人民币720万元

2

钨灯丝扫描电镜

1

3

X射线能谱仪

1

4

电子万能试验机

1

 

5

疲劳试验机

1

 

6

冲击试验机

1

 

7

弯曲试验机

1

 

8

蠕变试验机

1

 

9

摆锤动态撕裂冲击试验机

1

 

10

钢丝绳探伤仪

1

 

11

应力腐蚀试验机

1

 

12

拉伸试验机

1

 

13

阴极保护检测仪

1

 

14

盐雾试验机

1

 

15

音频检漏仪

1

 

16

电火花检测仪

1

 

17

土壤电阻率测试仪

1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投标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本项目X射线残余应力分析仪、钨灯丝扫描电镜、X射线能谱仪 电火花检测仪 土壤电阻率测试仪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可以采购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或国产产品。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4.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A、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B、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C、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备有效的制造商授权证明资料(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

6.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所投产品具备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认证资料(如国家有相关规定)。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有兴趣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4、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于 2017年9月14 日至2017年9月20 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1:30,14:30至16:30(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1)前往以下地址购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购标室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购标室

电话:020-37860612

传真:020-37860611

联系人:吴小姐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花边北路3号宏城商务大厦4楼418号

电话:0752-2850226

传真:0752-2850225

(2)邮购(电汇时,请注明项目编号)

户    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帐    号:120905690610808

电话:020-37860612

传真:020-37860611

联系人:吴小姐

注:国内投标人如选取“邮购”方式购买标书,采购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采购活动监管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9月14日 至 2017年09月20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购标室或惠州市惠城区花边北路3号宏城商务大厦4楼418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1012100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惠州市惠城区花边北路3号宏城商务大厦4楼418号)

十、开标时间:201710121000

十一、开标地点: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惠州市惠城区花边北路3号宏城商务大厦4楼418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9 月 14 日 至 2017 年 09 月 20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余嘉安 联系电话:020-37860522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2-8419023
(二)采购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楼
联系人:张帆 联系电话:020-37860520
传真:020-87768283 邮编:510080
(三)采购人: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惠州检测院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 江北文明二路质监检测1楼五楼
联系人:李磊 联系电话:0752-8419023
传真:0752-8419060 邮编:516003

 

发布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