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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医学院高场磁共振实验室工程-招标公告

2018/4/2 9:30:57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华南理工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华南理工大学医学院高场磁共振实验室工程施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采购项目编号:M4400000707000429001

二、 采购项目名称:华南理工大学医学院高场磁共振实验室工程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73048.09

四、 资金来源: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

五、 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内容

工期要求

质量标准

含核磁共振屏蔽室拆除工程,设备基座、电缆沟开挖等土建建造,屏蔽室主体、传导板安装,给排水系统安装,照明系统安装,辅助电源安装和空调管道制作,接地工程等

60日历天

须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国家现行相关专业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标准。

注:

1、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73048.09元,供应商的响应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的,其响应将被拒绝。

六、 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为2017年成立至今的,可提供近期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的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或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9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具备上述条件。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具备上述条件。

3.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具备上述条件。

4.  供应商须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下列资质:

(1)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在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或以上资质;

(2)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5. 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符合穗建筑[2010]915号文规定的建筑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的正式职工。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文)设定。具体原则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6.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 资格审查前,供应商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并且未被锁定。

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

注: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担装饰工程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供应商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委托代理人应由主办方的法定代表人进行授权委托。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供应商盖章处,除特别说明及要求外,均由主办方盖章即可。

(一)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供应商,在资格审查环节,其资质、业绩、信誉等指标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在择优和评审环节,其业绩、信誉、获奖等指标均以主办方资料为准进行评审,其人员、资金、机械设备等资源性指标可合并计算。

(二)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类工程的供应商,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择优和评审环节,均应先按本条第(一)项规定逐类评审,再将各类评审结果汇总。

9. 已报名并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

注:

(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2)供应商应按照上述供应商资格第2-7项的信息要求提供反映该部分信息的证书复印件或网上打印页,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对其进行审查、核实,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条款执行。未在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六点单列的供应商资格,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七、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须凭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购买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2018年3月31日起至2018年4月9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11室)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明确主办方及其他所有成员单位,响应文件中联合体的成员架构应与报名时明确的信息应保持一致,否则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八、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4月11日上午9:00~9:30时(北京时间)。

九、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4月11日上午9:30时。

十、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南秀村物资大楼附楼二楼评标室(4)。

十一、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4月11日上午9:30时。

十二、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南秀村物资大楼附楼二楼评标室(4)。

十三、 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8 年4月2日 至 2018 年4月4日止。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本公告及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注:公告期间供应商需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用户注册,具体详见注册指南。

十四、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人: 文老师

联系电话:020-22236637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工、单工                

电话:020-83548187、83543314                    

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11楼                               

电子邮箱:moshangcao5@163.com

                        

特别提示: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建筑施工企业不良行为全过程记录管理办法》,建筑施工企业在学校工程建设项目采购及实施过程中有如下行为的,将被认定为不良行为,列入学校建筑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学校指定网站进行公布:

1. 相互串通投标的;

2.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3. 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4. 中标后未按规定订立书面合同的;

5. 不按照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

6. 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7. 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示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

8.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冒险作业的;

9. 违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关规定的;

10.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生产安全事故的;

11. 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

12. 恶意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的;

13. 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或其他对学校产生重大不良影响的行为,学校认为有必要列入的。

学校依法可将相关信息用于校内所有项目采购环节,包括但不限于获取采购文件、资格条件、评审因素等。

 

华南理工大学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