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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中心实验室装修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

2018/4/17 9:35:59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南方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方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中心实验室装修改造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方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中心实验室装修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HX19140118YLZ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0-8730082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方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从化区从城大道5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家栋 020-87300828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项目名称:南方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中心实验室装修改造工程项目;2.数量:--;3.采购内容:南方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中心实验室装修改造工程;4. 交付使用期:开工日期按收到合同签订后三天起计。整个工程于120天内完成。5.最高限价(人民币):141万元;注:为保证项目质量,若供应商的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0%(含80%),则供应商须对合理性及成本构成等方面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可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并以无效响应处理。6.供应商必须对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包组内的部分内容进行响应。7.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8.工程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4. 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资质:(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2)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3)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5.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贰级或以上级别的建造师(省外企业必须为一级)且具备建筑装饰专业或机电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及近半年(2016年10月以来)社保证明;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7.拟担任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必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及近半年(2016年10月以来)社保证明;安全员和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个人。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1.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8年04月27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04月17日 09:00 至 2018年04月2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4月17日起至2018年4月26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磋商文件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4月27日 09:00 至 2018年04月27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二号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4月27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二号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需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要求的供应商,提供以下其中一种证明文件:

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如有国家另行规定则从其规定)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社会团体组织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民办非企业及其他组织(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自然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携带原件进行核对)。

(3)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报名时请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出之日起,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并加盖公章)。

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打印页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5)供应商须同时提供以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

②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③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6)供应商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供应商须同时提供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以下证件复印件:

①执业资格证书;

②职称证书;

③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④近半年(2016年10月以来)社保证明。

(8)供应商须拟担任本工程专职安全员的以下证件复印件:

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②近半年(2016年10月以来)社保证明。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0-87300828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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