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国家标准 GB/1353-1999

[2012/11/6]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玉米的定义、分类、质量指标、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运输、贮存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收购、贮存、运输、加工、销售的商品玉米。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5490-1985粮食、油料及植物油脂检验一般规则

  GB/5491-1985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

  GB/T5492-1985粮食、油料检验色泽、气味、口味鉴定法

  GB/T5493-1985粮食、油料检验类型及互混检验法

  GB/T5494-1985粮食、油料检验杂质、不完善粒检验法

  GB/T5497-1985粮食、油料检验水分测定法

  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容重粮食籽粒在单位容积内的质量,以克/升(g/L)表示。

  3.2不完善粒受到损伤但尚有使用价值的颗粒。包括下列几种:

  3.2.1虫蚀粒:被虫蛀蚀,伤及胚或胚乳的颗粒。

  3.2.2病斑粒:粒面带有病斑,伤及胚或胚乳的颗粒。

  3.2.3破损粒:籽粒破损达本颗粒体积五分之一(含)以上的颗粒。

  3.2.4生芽粒:芽或幼根突破表皮的颗粒。

  3.2.5生霉粒:粒面生霉的颗粒。

  3.2.6热损伤粒:受热后外表或胚显著变色和损伤的颗粒。

  3.3杂质通过规定筛层和无使用价值的物质,包括下列几种:

  3.3.1筛下物:通过直径3.0mm圆孔筛的物质。

  3.3.2无机杂质:泥土、砂石、砖瓦块及其他无机杂质。

  3.3.3有机杂质:无使用价值的玉米粒、异种粮粒及其他有机杂质。

  3.4色泽、气味一批玉米固有的综合色泽和气味。

  4.分类

  4.1根据玉米种皮颜色分为三类:

  4.1.1黄玉米:种皮为黄色,并包括略带红色的黄色玉米。

  4.1.2白玉米:种皮为白色,并包括略带淡黄色或粉红色的白色玉米。

  4.1.3混合玉米:混入本类以外玉米超过5.0%的。

  4.2玉米中的特殊品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另订标准。

  5.质量指标

  5.1各类玉米按容重定等,其质量指标见表1:

  5.2各类玉米以二等为中等玉米,低于三等的为等外玉米。

  5.3上述容重指标只适用于水分含量在23.0%(含)以下的玉米。

  5.4卫生检验和植物检疫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6.检验方法

  6.1检验的一般规则按GB/T5490执行。

  6.2扦样、分样按GB5491执行。

  6.3容重检验按附录A执行。

  6.4杂质、不完善粒检验按GB/T5494执行。

  6.5水分检验按GB/T5497执行。玉米水分含量大于16.0%的采用两次烘干法测定。

  6.6互混检验按GB/T5493执行。

  6.7色泽、气味鉴定按GB/T5492执行。

  7.检验规则

  7.1试样温度在0℃(含)以下时,对水分含量在23.0%(含)以下的玉米的实际容重为实测容重。7.2试样温度在0℃以上时,水分含量在18.0%~23.0%之间的玉米的实际容重为实测容重加上增补容重。增补容重以18.0%(含)水分含量为基础,水分含量每增加1个百分点,容重增补按5g/L计算。

  8.包装、运输和贮存包装、运输和贮存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表1玉米质量指标

  等级容重,g/L杂质,%水分,%不完善粒,%色泽、气味

  总量其中:生霉粒

  1≥710≤1.0≤14.0≤5.0≤2.0正常

  2≥685

  3≥660

  注:水分含量大于表1规定的玉米的收购,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