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建设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平台

[2017/12/18]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的大型科技仪器使用率25%左右,而发达国家为170—250%,我国的科技仪器总量已超过欧盟15国的总量,且87%靠进口,耗资巨大,上百万的设备使用几次就闲置高阁,令人惋惜。
 
  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享就是搭建共享平台,通过政府激励等方式,鼓励大型科学仪器设备面向社会服务,支持社会、单位和个人使用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打破封闭运行,减少重复购置,对现有科技资源进行必要的整合,使那些重复配备、使用效益不高的科技资源,逐步实现优化配置,提高使用效率,实现资源共享,发挥最大社会效益。
 
  据悉,为实现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山东省科技厅、财政厅先后制定出台了《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暂行管理办法》(鲁科财发〔2006〕61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小微企业创新券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文件,其目的是借助网络、平台等现代科技手段,向社会开放大型科学仪器资源,盘活国有资产,提高仪器设施使用率,积极探索通过创新卷的形式,为相关科技机构、科技人员尤其是占有科技资源较少的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文件规定,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省财政以创新券的形式,依托“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对省内小微企业使用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简称“供给方会员”)科学仪器设备进行检测、试验、分析等活动发生的费用给予补助。对小微企业使用共享科学仪器设备发生的费用,省级创新券给予“西部经济隆起带”地区60%补助、其他地区40%补助。同一小微企业每年最高补助50万元。对提供服务量大、用户评价高、综合效益突出的供给方会员,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给予其服务总额10%-30%的后补助。同一供给方会员每年最高补助200万元。
 
  为做好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工作,山东滨州市科技局及时开展了摸底调研,开展了不同层次的专题培训和辅导,在新闻媒体进行了系列宣传,选择部分单位进行试点,积极争取财政设立了30万元的专项工作经费,并建设了滨州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平台。平台共分信息录入、仪器预约、仪器展示、联合评议、审核结算、服务保障、仪器专家、平台交流、网上会展、政策法规等10个版块,分16个服务领域、8类仪器设备,涵盖了生物、医药、材料、机械、食品安全、纺织加工等领域。
 
  目前该共享平台整合了全市117家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大型仪器设备616台(套)、仪器原值2.24亿元,入网会员达1751家,享受省创新券补助546.5万元。平台的完善运行既提高了科学仪器设备资源的使用效率,又有效避免了仪器设备的重复购置和浪费,为推动滨州市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实现科学仪器资源共享,提高仪器的利用效益,降低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研发成本,促进科学仪器设备服务大众创新创业,提供了条件,初步探索出了一条实现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享的新的服务模式和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