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详细介绍

[2022/1/14]



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包括微生物实验室人员管理制度、微生物室出入管理制度、微生物室环境管理制度、微生物室的使用管理制度、微生物实验室药品管理制度等。

一、一般管理制度

1.实验室应制定仪器配备管理、使用制度,药品管理、使用制度,玻璃器皿管理、使用制度,并根据安全制度和环境条件的要求,本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掌握,认真执行。

2.进入实验室必须穿工作服,进入无菌室换无菌衣、帽、鞋,戴好口罩,非实验室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实验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试剂定期检查并有明晰标签,仪器定期检查、保养、检修,严禁在冰箱内存放和加工私人食品。

4.各种器材应建立请领消耗记录,贵重仪器有使用记录,破损遗失应填写报告;药品、器材、菌种不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借和转让,更不得私自拿出。

5.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进餐、会客、喧哗,实验室内不得带入私人物品,离开实验室前认真检查水电,对于有毒、有害、易燃、污染、腐蚀的物品和废弃物品应按有关要求执行。

6.负责人严格执行本制度,出现问题立即报告,造成病原扩散等责任事故者,应视情节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仪器配备、管理使用制度

1.食品微生物实验室应根据情况配备下列仪器:

恒温培养箱、高压灭菌锅、普通冰箱、低温冰箱、厌氧培养设备、显微镜、超净台、振荡器、普通天平、千分之一电子天平、冷冻干燥设备、均质器、恒温水浴锅、菌落计数器、生化培养箱,电位pH计、高速离心机等。

2.实验室所使用的仪器、容器应符合标准要求,保证准确可靠,凡计量器具须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方能使用。

3.实验室仪器安放合理,贵重仪器有专人保管,建立仪器档案并备有操作方法,保养、维修、说明书及使用登记本,做到经常维护、保养和检查,精密仪器不得随意移动,若有损坏需要修理时,不得私自拆动、应写出报告、通知管理人员,由经理同意填报修理申请、送仪器维修部门。

4.各种仪器(冰箱、温箱除外),使用完毕后要立即切断电源,旋钮复原归位,待仔细检查后,方可离去。

5.一切仪器设备未经设备管理人员同意,不得外借,使用后按登记本的内容进行登记。

6.仪器设备应保持清洁,一般应有仪器套罩。

7.使用仪器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对违反操作规程的因管理不善致使仪器械损坏,要追究当事者责任。

三、药品管理、使用制度

1.依据本室检测任务,制定各种药品试剂采购计划,写清品名、单位、数量、纯度、包装规格,出厂日期等,领回后建立账目,专人管理,每半年做出消耗表,并清点剩余药品。

2.药品试剂陈列整齐,放置有序、避光、防潮、通风干燥,瓶签完整,剧毒药品加锁存放、易燃、挥发、腐蚀品种单独贮存。

3.领用药品试剂,需填写请领单、由使用人和科室负责人签字,任何人无权私自出借或馈送药品试剂,本单位科、室间或外单位互借时需经科室负责人签字。

4.称取药品试剂应按操作规范进行,用后盖好,必要时可封口或黑纸包裹,不使用过期或变质药品。

四、玻璃器皿管理、使用制度

1.根据测试项目的要求,申报玻璃仪器的采购计划、详细注明规格、产地、数量、要求,硬质中性玻璃仪器应经计量验证合格。

2.大型器皿建立账目,每年清查一次,一般低值易耗器皿损坏后随时填写损耗登记清单。

3.玻璃器皿使用前应除去污垢,并用清洁液或2%稀盐酸溶液浸泡24h后,用清水冲洗干净备用。

4.器皿使用后随时清洗,染菌后应严格高压灭菌,不得乱弃乱扔。

五、安全制度

1.进入实验室工作衣、帽、鞋必须穿戴整齐。

2.在进行高压、消毒等工作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现场,认真观察温度、时间,蒸馏易挥发、易燃液体时,不准直接加热,应置水浴锅上进行,试验过程中如产生毒气时应在通风橱内操作,检测致病菌必须在生物安全柜内操作。

3.严禁用口直接吸取药品和菌液,按无菌操作进行,如发生菌液、病原体溅出容器外时,应立即用有效消毒剂进行彻底消毒,安全处理后方可离开现场。

4.实验完毕,及时清理现场和实验用具,对染菌带毒物品,进行消毒灭菌处理。

5.每日下班,尤其节假日前后认真检查水、电和正在使用的仪器设备,关好门窗,方可离去。

六、环境条件要求

1.实验室内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每天上下班应进行清扫整理,桌柜等表面应每天擦拭,保持无尘,杜绝污染。

2.实验室应井然有序,不得存放实验室外及个人物品、仪器等,实验室用品要摆放合理,并有固定位置。

3.随时保持实验室卫生,不得乱扔纸屑等杂物,测试用过的废弃物要倒在固定的箱筒内,并及时处理。

4.实验室应具有优良的采光条件和照明设备。

5.实验室工作台面应保持水平和无渗漏,墙壁和地面应当光滑和容易清洗。

6.实验室布局要合理,一般实验室应有准备间和无菌室,无菌室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如安装空调设备及过滤设备,无菌室内空气测试应基本达到无菌,检测致病菌应建有生物安全实验室。

7.严禁利用实验室作会议室及其他文娱活动和学习场所。